根据《西南民族大学2018—2019学年学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》,经班级推荐,学院审核,拟评选出马军等26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法学1705班1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。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月17号—5月22号。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,可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向学院反映。(电话:85708056/85708057)
一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:
法学1705班
二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:
2016级:马军、周佳玉、吕婷婷、童浩文、田奕、和慧芬、张培养、巴提玛·阿达克别克、沙娱茹;
2017级:刘志鹏、李吉群、李依燃、宋秋谚、阿里木、阿热孜古丽·阿布都热西提、高敏、吉克铁罗、扎西志玛;
2018级:姚康健、朱芸、冯汝意、吴帛瑾、刘天俣、程思懿、南吉才让、余建琼。
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
2019年5月17日